外来人口本地就读政策及解读
信息来源于:泾阳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1/5/7
外来人口本地就读入学登记
凡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的适龄子女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应在每年 8月21至25日持户口簿、暂住证(或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现就业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并随带儿童离园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对应片区所在学校填写《泾阳县外来人口子女就读城区学校登记表》,由各校验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汇总后上报县教育局审核,逾期不予以受理。
外来人口本地就读政策及解读
1、审批条件或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可安排在城区有关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1)具有我县常住户口或一年以上的暂住户口(凭户口簿或暂住证认定);
(2)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期间均在城区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就业合同认定);
(3)在城区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凭房产证明或合法租住房屋协议书认定),不得居住或租住违章搭建房屋,租住房屋的应出具出租者房产证明。
2 、办理时间
原则上只在暑期办理。起始年级无数量限制;小学非起始年级视班生数办理,各校班生数超过50人不再办理;初中非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办理。
3、具体要求
各接收学校要为流动人口子女开设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办理。在学籍管理方面,将所有流动人口子女的学籍列入正常的学籍管理范围,与其他学生管理模式相同,公平对待,在办理转入、转出手续时,要严格把关,防止学生辍学;对需要临时插班的学生,学校随时接纳。
凡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的适龄子女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应在每年 8月21至25日持户口簿、暂住证(或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现就业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并随带儿童离园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对应片区所在学校填写《泾阳县外来人口子女就读城区学校登记表》,由各校验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汇总后上报县教育局审核,逾期不予以受理。
外来人口本地就读政策及解读
1、审批条件或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可安排在城区有关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1)具有我县常住户口或一年以上的暂住户口(凭户口簿或暂住证认定);
(2)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期间均在城区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就业合同认定);
(3)在城区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凭房产证明或合法租住房屋协议书认定),不得居住或租住违章搭建房屋,租住房屋的应出具出租者房产证明。
2 、办理时间
原则上只在暑期办理。起始年级无数量限制;小学非起始年级视班生数办理,各校班生数超过50人不再办理;初中非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办理。
3、具体要求
各接收学校要为流动人口子女开设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办理。在学籍管理方面,将所有流动人口子女的学籍列入正常的学籍管理范围,与其他学生管理模式相同,公平对待,在办理转入、转出手续时,要严格把关,防止学生辍学;对需要临时插班的学生,学校随时接纳。